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雖然乍聽之下相當有道理
但是仔細想想,都已經是大人了
當娛樂超出一個普通娛樂會消耗的時間與金錢
甚至會影響自己的工作跟課業,
你以為把"愛"這個說詞端出來父母會坦然嗎?
別說父母了,我都覺得欠缺說服力。
如果是一個"興趣",怎麼可能要父母支持你
如果是自己選擇的"工作",那更是自己的責任
更不可能要求父母支持你吧?
所以搞了半天,這些全部都是自己要理所當然處理的部份。
吃父母住家裡卻跟父母抗議為什麼你否定我的興趣,
抱怨"為什麼你不讓我做這份工作"
其實這件事本身就不是很成熟的作法。
要跟父母溝通,不管是興趣,還是工作,
讓自己確實的扛起責任,是子女應負的責任。
不想負跟父母溝通責任的話,就像SOLANIN那樣,自己搬出去啊。
跟父母切斷,成為獨立的個體,並且完全負擔自己的費用。
連這個都辦不到的人,不能說是大人,連興趣都沒有權利自主的。
這篇文章把"愛"捧的高高的,
把興趣包裝到美好到我覺得是個大學生寫出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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